根据规定,燃气报警器控制系统中的相关设备应使用已通过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并取得相应的认可或认可。“在燃气报警器控制系统中控制产品质量是有效的。
选择燃气报警器时应遵循的原则:
1.应根据气体类型选择相应的燃气报警器;
2.燃气报警器具和气体对于设备环境中可能发生的气体泄漏和气体不完全燃烧,请选择相应的燃气报警器;燃气报警器分为单一和复合燃气报警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3.规定了气体探测器和紧急关闭阀的使用寿命,其中家用气体探测器的使用寿命为5,紧急关闭阀由于内部橡胶密封件的使用寿命,因此在世界范围内的使用寿命为10年。 这两个指标可以理解为更换周期。 商业和工业企业中使用的气体探测器的寿命取决于所使用的传感器。 规定须每年检查此类产品。 时间。 因此,要求不少于三年,以免频繁更换。
4.气体检测仪的位置符合《城市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2006和《城市燃气技术规范的特定规定》 GB 50494-2009。
5.根据现行标准《城市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和《爆炸与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备设计规范》 GB 50058等,将气体安装在防爆环境中。 用于探测器,紧急切断阀和相关产品。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可以使用,将其分类为非爆炸性。
爆炸危险区域:
1.没有释放源,也没有侵入可燃物质的可能性;
2.高浓度易燃物质不得超过爆炸下限的10%;
3.在生产过程中,在靠近明火的设备附近,或在热零件表面温度超过该区域可燃物质着火温度的设备附近;
4.在生产设备区域之外,开放式或开放式管道传输易燃物质,但阀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固定。